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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4 阅读量:10152 湘警故事网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我真的没想到竟然是他偷了我的东西,而且他还偷卖店内仓库的闲置财物。”本是酒店员工,不保护店内财物安全,反而成了“内鬼”,竟然将“黑手”伸向了店里财物。近日,芦淞公安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多次盗取财物,涉案价值达1.6万余元。

7月9日,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建设派出所接到群众田女士报警称家中金饰被盗,涉案价值1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田女士经营的酒店内一员工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0日晚,民警在酒店现场抓获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铁证面前,刘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刘某交代,2年前入职后,因工作认真负责,慢慢得到了老板的认可,偶然间,有次帮老板回家送东西时,发现老板家电子锁密码,就动了歪心思,心想只拿一点老板也不会发现,于是盗走了老板家中的金饰……。刘某还交代,就职期间,他发现店里仓库好多闲置的电脑主板、显示器等财物,于是见“财”起意,想趁没人注意时偷出来卖钱。从今年6月至9月期间,刘某分4次盗窃酒店前台仓库内的闲置电脑的主板、显卡、CPU、内存条、电脑主机等电脑组件,每盗窃一次就将所盗物品卖给在网上寻找到的当地卖家,总涉案价值近5000元。目前,刘某因多次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司企业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管理和思想教育,强化企业财物管理,定期检查公司财物,避免发生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的情况,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务工人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心存侥幸,行一时贪念,谨记不劳而获不可取。若行之,则会将自己推入犯罪的深渊。
来源丨芦淞公安
编辑丨肖和军
审核丨喻勇杰
签发丨邓千里